朱一龙诉两公司人格权纠纷案将开庭
天眼查显示的风险信息背后,是公众人物肖像权被网络售卖乱象的一角,一盒医疗手套的商品页里,就可能藏着一位明星的维权案。
天眼查近日披露,演员朱一龙与杭州今日卖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阳市奇妙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相关人格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该案定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多个媒体平台报道,这并非朱一龙近期唯一的维权行动。2025年3月,他曾起诉多家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件于3月11日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
01 案件核心:两公司被诉人格权纠纷
根据多家媒体援引的天眼查信息,本次案件原告为演员朱一龙,被告是杭州今日卖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东阳市奇妙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案件被定性为“人格权纠纷”,根据司法实践,这类案件通常涉及肖像权或名誉权方面的争议。目前公开的开庭公告仅显示了案件基本信息,尚未公布更多细节。
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2月10日,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
02 近年维权:肖像权与名誉权并举
搜索结果显示,朱一龙近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不止一起。
早在2025年3月,朱一龙就曾起诉洛阳市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恒奥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西工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案件同样涉及肖像权纠纷,于3月11日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除起诉公司外,朱一龙还针对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提起了多起名誉权诉讼。
2025年4月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简讯称,朱一龙诉许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被告已履行判决义务,手写致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5年3月,其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被告牛某因在豆瓣平台发布侮辱诽谤性评论,被判定侵犯名誉权,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5年7月24日,人民法院报刊登朱某某致歉信,其因在2024年7月使用微博发布对朱一龙的不当言论,被法院认定侵害了朱一龙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此外,在另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被告赵某某因发布丑化朱一龙肖像的博文和负面评价被判赔偿,因未履行致歉义务,朱一龙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3 网络侵权:公众人物的维权挑战
朱一龙近年来的维权行动,反映了公众人物面临的多方面权利侵害问题。其委托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曾在2021年发布的简讯中指出:“网络平台上频繁出现关于朱一龙的严重失实言论以及极具侮辱意味的言辞。”
这些案例揭示了当前网络环境中,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保护面临的复杂挑战。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商业机构未经授权使用肖像进行宣传,以及网络用户发布不实信息和侮辱性言论,都可能对其造成损害。
法庭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判定责任。常见的判决内容包括要求侵权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04 权利边界:维权行动的普遍警示
朱一龙的相关案件不仅关乎其个人权益保护,也为公众,特别是网络用户和其他商业主体敲响了警钟。这些案例进一步印证了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的法律原则。
从商业机构到普通网民,都需要明确了解使用他人肖像的法律边界,以及发表言论时对他人名誉权的尊重。否则,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公众人物的维权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和示范作用,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在天眼查披露这起即将开庭的案件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公众人物近年来密集的维权趋势。朱一龙仅在2025年就有至少3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
这已不仅是明星个人与侵权者的对抗,更是数字时代肖像权属、网络言论边界等问题的集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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