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泉州医学院的公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升医学人才培养层次与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与评议,我省拟向教育部申报,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泉州医学院。
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 设置事项的核心内容
本次高校设置事项的核心是推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拟命名为“泉州医学院”。此举旨在实现学校办学层次的跃升,构建更为完善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于福建省及东南沿海地区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拟设立的泉州医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将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兼顾相关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学校将致力于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二、 设置依据与必要性
(一)坚实的办学基础与发展沿革
拟作为建校基础的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34年创立的惠世高级护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泉州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正式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启了高等医学教育的新篇章。历经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具有广泛社会声誉、办学特色鲜明的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先后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建设高职院校,为本次升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回应区域发展的战略需求
当前,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高层次医学人才的渴求尤为迫切。推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县域医师队伍短板等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设立泉州医学院,将显著增强闽南地区医学本科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优化我省医学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布局,对服务“海丝名城”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完备的前期准备与程序基础
学校升格工作已纳入《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学校升格创建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纳入“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此后,省、市两级政府形成了广泛合力,泉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泉州医学院工作专班,系统推进各项筹建工作,保障了学校升格创建及长远发展的制度与资源支持。此次公示标志着学校设置程序已进入省级评议申报的关键阶段。
三、 拟设学校的基本情况
举办者与管理体制:拟设立的泉州医学院将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的管理体制。
办学定位:坚持立足泉州、服务福建、面向全国,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医学院校。
学科专业规划:初期将围绕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等核心领域开展本科教育,并逐步拓展至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相关学科,形成覆盖主要医学门类的本科专业体系。
办学条件保障:学校现有洛江、清源等多个校区,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同时,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及多家教学医院、实习基地,构成了成熟的临床教学与实践网络,能够充分满足本科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四、 公示与反馈
根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申报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我们承诺对反映者信息予以保密,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1419
工作邮箱:jytghc@fjsjyt.cn
特此公示。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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