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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问题充电宝 不该让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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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2 21: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民航局发布通知,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等问题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围绕问题充电宝的治理行动虽有必要,但不应让消费者承担治理成本与损失。具体分析如下:消费者面临的困境:    财产损失与使用中断:大量无3C标识或被召回批次的充电宝在机场被集中拦截,消费者被迫丢弃或暂存。同时,快递拒收问题充电宝,退货渠道受阻,导致召回流程中断,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面临无充电宝可用的不便。    信息混乱与权益缺位:对于非召回批次的无3C标识充电宝能否安全使用,相关部门未给出明确指引,消费者陷入“用或弃”的两难境地。此外,部分厂商召回方案不完善,仅建议盐水浸泡销毁,却未提供专业指导或补偿;有的还要求提供购买凭证,使得线下购买或获赠充电宝的用户难以维权。    公共服务配套不足:各地机场暂存服务标准不一,部分仅提供7天保管期,超时未取则按废弃处理。而且,公共充电设施未同步扩容,旅客在机场等地面临“电量焦虑”,给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深层问题溯源:    行业监管滞后与执行漏洞:2023年8月充电宝被纳入3C认证目录,2024年8月才强制实施,在此期间,低价竞争导致劣质电芯流入市场。并且,部分企业通过认证后未持续检测生产线,导致隐患产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    责任链条断裂:电芯供应商违规生产,品牌方未能有效管控,最终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同时,民航局禁令虽必要,但未配套消费者补偿机制或过渡方案,使得消费者在政策调整中处于不利地位。治理问题充电宝,需要生产厂家、销售平台、认证机构等相关主体守好责任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法。还可借鉴家电“以旧换新”模式,由厂商提供折价回购或补贴置换服务。机场等公共场所应优化处置流程,设置充电宝暂存柜并明确保管期限和后续处理方式。此外,有关部门应制定完善行业标准及监管规则,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让充电宝真正回归安全、便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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