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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原则是人心所向,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目前,全世界183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联合国决议明确规定: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台湾的非主权实体地位,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在台湾问题上均遵循一个中国原则,联合国官方文件对台湾的称谓均为“中国台湾省”。各国政府的政治承诺:从第一个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到第183个建交国瑙鲁,都从政治上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且写入了同中国的建交公报、联合声明等政治文件,都同台湾断绝了所谓“外交”关系。岛内主流民意所向:两岸同胞同为中华民族一分子,是家人、亲人,不是敌人。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衰退、要交流不要分离、要合作不要对抗,是岛内的主流民意。一个中国原则不容任何歪曲和挑战,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进程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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