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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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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昨天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在全省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意见
为切实守护好老年群体的“钱袋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省(指山东省)已自2024年起,根据上级部署,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转入常态化阶段。为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构建长效常治格局,现就深入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行动背景与总体目标
近年来,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这些犯罪行为往往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健康养老需求迫切、注重亲情关怀等特点,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不仅造成老年人重大财产损失,更对其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造成严重伤害。

为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专项行动转入常态化,意味着工作不能松劲、标准不能降低。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风险摸排、分类处置、综合监管等长效机制,实现对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问题的“打早打小”“常防长治”,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为全省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安全、诚信的社会环境。

二、 重点打击与整治领域
本次常态化行动将聚焦以下重点领域和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和综合治理:

投资理财领域:以“高息回报”“稳赚不赔”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虚构的养老项目、理财产品。

健康养生领域:利用“专家讲座”“名医义诊”等形式,虚假宣传、高价销售伪劣保健品或养生服务。

养老服务领域:以预付费“会员卡”“贵宾卡”等形式,超范围吸收资金后跑路;或通过“以房养老”套路,非法抵押老年人房产。

收藏品与低价旅游领域:以高价回购收藏品、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为幌子,实施诈骗或强制消费。

其他涉老诈骗:包括冒充公检法、社保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以及利用亲情关怀进行“养老帮扶”诈骗等。

三、 建立健全四大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实现长效常治,必须推动从集中打击向常态监管、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的深刻转变。重点建立以下四项工作机制:

(一) 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营造“人人喊打”社会氛围

推进宣传“四进”活动:持续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超市、进公园、进家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诈骗手法揭秘,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实现机构宣传全覆盖:在所有养老机构内部张贴防诈宣传海报、简报,并要求机构负责人签署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压实主体责任。

畅通并鼓励举报:通过政务网站、媒体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合规养老机构名单及监管信息,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广泛公布并宣传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途径(例如,参照陕西省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的做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 动态化风险摸排工作机制,实现问题隐患“早发现”

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动态抓取新登记的养老市场主体信息,确保及时纳入监管视野,破解“监管跟不上”的难题。

开展“穿透式”排查:通过定期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将养老机构的运营状况、收费模式、资金流向等作为检查重点。排查范围坚持“既管合法、也管非法”,对未登记备案的“黑机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坚决处置。

(三) 精准化分类处置工作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对症下药”
为提升风险处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对排查发现的养老机构实行 “红橙黄绿”四色风险分级管控:

风险等级        标识颜色        判断标准        主要处置措施
绿色等级        绿色        未发现风险隐患        实施日常监管模式。
黄色等级        黄色        存在潜在风险隐患        以行政指导为主,通过建议、劝告等督促机构规范运营。
橙色等级        橙色        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        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做到“防早化小”。
红色等级        红色        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        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并移交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查处,同时做好老年人安置和维稳工作。
(四) 协同化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强化预付费监管:聚焦非法集资风险关键环节,规范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行为,完善服务协议,强制进行风险告知,并加强资金流向监控。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完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对从事非法集资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深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明确并压实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卫健等部门的职责。建立常态化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合成作战”,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四、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参照陕西省公安机关“五清、四定”(组织领导清、目标任务清、分工责任清、工作落实清、效果自查清;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工作要求,制定细化方案,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落地见效。省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和督导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排查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坚持法治思维,恪守政策界限。所有整治和执法行为必须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严格区分正常养老服务与诈骗犯罪、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又依法保护合法经营,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常态化各项工作,织密防护网,筑牢安全墙,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一片清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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