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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公路保护动真格!
公路边沟的近百块铁质盖板不翼而飞,这些缺失的洞口在车来车往的公路上,随时可能变成吞噬生命的陷阱。
经过多轮修订,2026年第一天正式上线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用更硬的拳头砸向那些破坏公路的家伙。
01 变化在哪
曾经,法律对公路保护有点“偏心眼儿”。铁路上偷个螺丝、飞机上动个部件,警察能直接拘留人。但轮到公路设施被偷被砸,条文的依据就没那么硬气。
今年起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个窟窿彻底堵上了。
新法把“公路及附属设施”明确写进了第39条。以后谁再偷公路上的东西、毁公路上的设施,只要危及公共安全,最少也得蹲5天拘留,情节重点的,15天起步。
这可不是光嘴上说说。前不久福建某地一段国道的高架桥边,近百块排水沟的铁盖板被人一夜偷光。这要是在以前,处理起来可能还得多费些周折,但按新法,干这事儿的人铁定要进去待上一阵子。
02 罚款加码
除了关人,罚款的价码也涨了。以前在公路上施工,不设警示标志或者故意破坏安全设施的,最多罚500块。现在直接翻倍,最高能罚到1000元。
如果情节严重,比如因为没放警示牌导致出了事故,不光拘留时间可能从最长10天增加到15天,照样还能再罚1000块。
那些偷盗或破坏公路边沟井盖、路灯这类公共设施的,处罚标准和施工安全违规一个样,统统按新标准来。
举个例子,过去在路面上偷个井盖,抓住了可能罚点钱就了事。现在再干,钱包和自由可能都得付出代价。
03 挖护路“漏洞”的人
这次法律更新,其实是给所有在公路上“动手脚”的行为划了更清楚的红线。
按新法第59条,故意损毁公路这类“公私财物”,处罚的方式变得更灵活。轻微点的,可以只罚1000元不拘留;但要是情节较重,除了拘留,罚款最高能到3000元。
这意味着,过去那种觉得“赔点钱就能了事”的侥幸心态行不通了。处罚的轻重完全看行为的后果和性质,既给了一般的毁路行为经济惩戒,也对严重危害公路安全的行为保留了拘留的强力手段。
高速公路的管理者们也早就严阵以待。在河北,公安部门就明确列出,发生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防护网以内区域的几十种治安案件,都归他们管。
04 共同守护
法律的牙齿更锋利了,但守护公路安全终究不能只靠警察抓人。
公路上一个没盖的坑、一块缺失的盖板、一个被移动的警示标志,背后都可能是一场车毁人亡的悲剧。一条路的安全,关乎所有在路上的人。
这次法律修订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公路是国家经济的动脉,它的安全受国家保护。任何破坏、损坏公路和附属设施的行为,都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作为普通人,看见公路上有设施被破坏、施工区域缺了警示标志,打个举报电话,可能就是避免了一场事故。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福建某地公路边沟盖板被盗后,路面留下了一连串黑漆漆的洞口,像一张张等待着不幸者的嘴巴。
新法落地后,针对这些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了:过去最多罚款500元的行为,现在罚款上限提升至1000元;过去最多拘留10天的情况,现在可以拘留15天。
如今法律已经织好了更密的网,但路的安全,最终还是需要走在路上的每一个人共同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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