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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可有得聊了!一个在江苏当过政协副主席、干过好几个市领导的人,栽了。前几天湖北黄石那边法院一审结果出来了:因为收钱,一判就是十三年,还得罚四百万,那些来路不正的钱和生的利息全都被追缴了。
他姓王,叫王昊,在江苏官场混了不少年头。从2008年到2024年,十六年里,他坐在不同的位子上,从徐州的副市长、政协主席,到宿迁的市长、市委书记,最后到了省政协。位子是不停地换,可这“生财之道”却没怎么变过。法院查明白了,他干的就是利用这些职务的方便,给人或者单位在揽工程、报资质这些事情上开绿灯、行方便,然后自己或者通过别人收好处。这十六年加起来,收的钱物折成人民币,足足有4631万多。这可是笔大数目,法院都说了,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据说案子是2025年9月10号在黄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的。当时检察院摆出了证据,他和他找的律师也进行了质证。他自己还在法庭上做了最后陈述,当庭就表示认罪,也悔罪。法官判的时候也考虑了这些情况,加上他收钱的事里面有些是“未遂”(就是没完全得手),被抓后能老实交代,特别是交代了一些办案机关之前没掌握的事儿,而且认罪态度好,把收的钱都退了,所以最后给他从轻判了。
这事儿吧,给不少人提了个醒。那么大的官,干了那么些年,到头来还是没逃过去。法律这根线,碰不手伸太长,迟早要挨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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