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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隐去法官姓名,破了“几十年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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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昨天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官方裁判文书网上,一些公开的法律文书突然把法官的名字给隐去了,连案号也变得模糊不清。这事儿看着不大,但规矩坏了可有点年头,赶紧来唠唠咋回事。

根据官方的说法,这个“规矩”是这样的:上网的法律文书,为了保护当事人和企业的隐私,当事人的名字通常会被隐去,这是为了保护人家。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审案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名字,是必须保留的。为啥?因为一份判决,谁审的,谁判的,这是基本责任,得让公众看得见,能监督。连案号也得清清楚楚,那是案件唯一的“身份证”。

那这次为啥“破了规矩”呢?最高法最近出来说话了,没那么多弯弯绕,原因很直接:就是下面一些具体操作的人,对这条规定不熟悉,手滑给弄错了。官方定性,这叫“显属不当”,就是非常不应该。发现问题后,最高法也已经安排出错的法院整改了。

所以,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个操作层面闹出的乌龙,不是啥“新政策”或者“潜规则”。官方态度很明确,错了就改,规矩还是那个规矩。

网上看个热闹,但背后这“规矩”和“责任”四个字,分量可不轻。咱看个明白,心里也就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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