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9 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了国内首个网络表演主播职业能力评价标准——《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该标准为网络主播提供了提技“指南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构建全面评价模型:首次构建起涵盖知识、技能、品德的评价模型。知识方面要求主播具备法律法规(如《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专业技能(脚本、运镜、剪辑等)以及艺术理论知识;技能上设置了表演、营销、心理等 12 项核心指标;品德信用方面建立“一票否决”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诚信记录纳入考评。明确职业发展路径:将职业主播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主播需掌握基础设备操作与平台规则,具备基本互动能力;中级主播要求独立完成复杂内容创作,具备千人直播间运营经验;高级主播需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具有万人直播间管理能力及国家级活动经验。通过明确等级划分,为直播行业从业者提供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促使行业从追求流量向专业化方向转型。提升内容质量与行业规范:要求主播具备一定知识和技能,有利于促进从业者提升直播与短视频的内容质量。同时,品德信用方面的规定有助于遏制行业乱象,净化网络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职业能力认证制度,有助于提升主播的社会认同感,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行业,驱动优质内容占比提升,优化行业生态,让主播群体更有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