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这一深刻论断,既是对历史经验的精辟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时代宣言,清晰指明了法治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法治是民族复兴的稳固基石
一个民族的崛起与振兴,离不开一套成熟稳定、公正权威的制度体系,而法治正是这一体系的核心。纵观人类文明进程,法治昌明之时,往往是国家民安、文化繁荣、社会进步之期。法治通过确立规则、定分止争、维护正义,为社会运行提供稳定预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注入持久动力,为文化繁荣提供宽松氛围。它像坚固的河床,引导社会洪流有序奔涌;又像参天巨木的深根,滋养民族精神茁壮成长。唯有在法治的轨道上,各项事业才能行稳致远,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才能获得最可靠的制度依托。
二、法治是国家强盛的根本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法治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大的国家,必定是法律得到普遍遵从、权利得到平等保护、权力受到有效约束的法治国家。法治能够凝聚社会共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它通过科学的立法凝聚人民意志,通过严格的执法维护法律权威,通过公正的司法守卫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全民守法筑牢社会治理根基。法治之力,体现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市场在规则下充满活力,让社会在秩序中和谐包容,让国家在法治框架内应对风险挑战,从而汇聚起强国建设的磅礴力量。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的实践路径,必须扎根于中国大地,那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和独特优势。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法律更符合国情、反映民意、适应发展。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更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这不仅是历史的启示,更是行动的指南。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坚定地高举法治旗帜,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筑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屏障,让法治之光普照中华大地,照亮民族复兴的伟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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