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在7月11日至20日期间,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介绍如下:商保创新药目录情况: 目的与作用: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药品,助力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用药需求,为创新药发展提供更充足的经济支撑。 申报条件: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独家药品,或2025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基本目录。 制定程序: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但会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险行业专家将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深度参与。基本医保目录调整重点: 调入标准:目录外的中成药,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特定情形之一,可申报纳入基本目录,如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等。 调出标准:目录内的中成药,若为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无交易量的常规目录药品等情况之一,将重点考虑调出基本目录。 其他调整: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计划完善基本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本次调整结果预计在2025年10月至11月公布,医保部门将同步更新信息系统,确保新版目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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