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具体如下:1. 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 加大稳产保供金融投入:对接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向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倾斜信贷资源,扩大大豆等种植、购销、加工环节信贷投入。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菜篮子”基地信贷支持,衔接信贷与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畜牧水产产业稳定发展。 深化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对接农田及水利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以市场化经营收益为还款来源的融资模式,灵活设置还款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推动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满足盐碱地治理等项目的融资需求。 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金融供给:加大对种业振兴的长周期、低成本研发贷款投入,推广科研育种材料等抵质押融资。针对农机装备等领域科技创新企业,建立差异化授信评估体系,用好再贷款政策,加大老旧农机更新信贷投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 优化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支持地区制定食物供给领域抵押物清单,将农业设施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构建支持多元食物开发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2. 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 加大对脱贫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持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及“万企兴万村”行动企业,落实差异化政策,保持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帮扶产业的金融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金融服务,优化联农带农模式,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谋划过渡期后帮扶机制。 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扛牢定点帮扶责任,加强队伍和机制保障,谋划帮扶举措和项目,保持帮扶力度稳定,推动帮扶地区全面振兴。3. 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 做好乡村“土特产”金融服务:紧扣特色农产品种养融资需求,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融资模式和专属产品,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优化跨境金融服务。 助推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实施县域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推广“一链一策”模式,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融资需求,开展批量化授信,拓宽金融服务场景,加大绿色信贷投入。 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扩大首贷、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小农户发展,加大对家庭农场等的融资培育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返乡创业。创新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4. 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对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加大对农村公路、冷链物流等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县乡村养老和托育发展。 增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金融保障: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创新专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治理+产业导入”项目打捆授信,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广预期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 拓展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村庄规划,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提供综合性融资服务,满足新市民群体金融需求。5. 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 促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培育:增强“农文旅”融合金融服务供给,探索将景区经营权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整村授信”与“积分制”治理模式结合。 赋能数字乡村发展:聚焦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和智慧农业行动,深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进涉农数据资源集成共享,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6. 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 -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 - 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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