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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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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26 16: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8月15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期间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这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7月19日,台风“韦帕”蓝色预警生效,大鹏新区依法划定了自然灾害危险区,严禁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然而,这两名自称“徒步爱好者”的游客却无视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最终被困并报警求助。经过救援人员近12小时的艰苦搜救,游客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此时台风“韦帕”已升级为橙色预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未经发布响应措施的人民政府批准,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离开,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应急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针对游客违法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所给出的行政处罚。法律专家表示,此次重罚向公众释放出明确信号,防灾管控绝非儿戏,标志着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从道德谴责向法律规制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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