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建立立法联系点,拓宽市场参与立法新渠道
国泰海通证券、工银瑞信基金等六家单位成为首批立法联系点,覆盖证券、基金、期货及地方监管机构等多方资本市场主体。
近日,中国证监会建立立法联系点并召开首次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确立了六家单位作为首批立法联系点。
这六家单位包括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
01 立法联系点的建立
证监会在2025年12月8日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建立了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
这一举措直接呼应了2025年5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承诺。
该机制旨在拓宽投资者等市场各方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渠道,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等市场各方的声音。
02 入选单位的考量
首批入选的六家单位具有广泛代表性,基本涵盖资本市场各类主体。
联系点包括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以及地方上市公司协会、地方证监局和交易所,能够反映多层次市场声音。
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这些单位将发挥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和会员的优势,依托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资本市场法治研究。
03 联系点的职责与要求
证监会要求各个立法联系点加强人员和制度保障,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实践性、专业性和纪律性,研究提出高质量、专业性的意见建议。
相关辖区证监局要做好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做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工作。
座谈会上,证监会委托六家立法联系点就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三项法规开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04 监管背景与市场覆盖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设立立法联系点是为了在资本市场立法工作中拓宽倾听市场及社会各方意见的渠道,尤其是听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指出,目前我国有2亿多股票投资者、8亿多基金投资者和200多万期货交易者,这一庞大的市场参与群体需要更加直接、有效的意见反馈渠道。
这一举措体现了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成为资本市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保障。
05 制度建设背景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中国立法实践中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设立于基层单位的固定立法联系点,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提升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纳入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中,以法律形式固化了这一民主立法的重要实践创新。
06 与年度立法计划的关联
证监会立法联系点的建立与其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相衔接,后者纳入了19件规章项目,包括8件“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和11件“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年度立法工作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联系点建立后,将参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等法规的意见征集工作。
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迈出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一步。
当资本市场监管者开始倾听更多市场主体的声音时,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一个机构的行为变化,而是整个市场生态向更加开放、透明方向的悄然转变。
首批联系点的首次任务,便是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提出建议,这些来自市场一线单位的声音将直接影响数亿投资者未来的权益保护。
|
|